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根据财产总额确定,范围在50元至300元之间,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.5%交纳。诉讼费还包括案件受理费、申请费以及相关人员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。因此,离婚案件的诉讼费并非固定,根据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,也不一定由败诉方承担。
法律分析
一、起诉离婚的民事起诉费一般是多少钱?
离婚起诉费是50元至300元。
《诉讼费用交纳标准》
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(二)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1、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二、财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?
《诉讼费用交纳标准》
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(一)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
1、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
2、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纳;
3、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纳;
4、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
5、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
6、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纳;
7、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8%交纳;
8、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7%交纳;
9、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6%交纳;
10、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三、诉讼费包括哪些费用?
《诉讼费用交纳标准》
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:
(一)案件受理费;
(二)申请费;
(三)证人、鉴定人、翻译人员、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和误工补贴。
由此可见,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也不是固定的,即使夫妻共有财产不超过20万元,在50~300元的范围内,是由地方人民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诉讼费收费标准的,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也不一定都由败诉方承担。
结语
根据《诉讼费用交纳标准》,离婚案件的起诉费是50元至300元。根据案件涉及的财产分割情况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部分不需要额外交纳费用,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.5%交纳。离婚案件的诉讼费并非固定的,而是根据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。因此,诉讼费的承担并不一定由败诉方承担。
法律依据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: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(一)重婚;
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;
(三)未到法定婚龄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: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: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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